選擇方案
安達全機保險
行動裝置意外損壞保障
竊盜損失保障
盜打損失保障
理賠2次/年
國泰碎屏保險
正面螢幕意外損壞保障
賠償限額最高$12,000
理賠2次/年
行動裝置最怕遇到這些鳥事...
意外摔落、遭碾
保護殼再防摔,也防不了螢幕破裂...
變成落湯雞
當行動裝置真的泡水、受潮,才發現它只是防潑水※僅限安達全機保險
行動裝置被盜
請問你掉的是這支金手機?還是銀手機?※僅限安達全機保險
讓自己不再破財,全靠行動裝置保險
保障內容依方案為準
保障內容
安達全機保險
國泰碎屏保險
什麼是自負額?
行動裝置維修無需負擔額外費用。若判定無法維修或竊盜,更換整新機則須支付置換自負額(詳下方保費說明)。
保費說明
向右滑動
行動裝置建議售價
$10,000(含)以下
$10,001 - $20,000
$20,001 - $30,000
$30,001 - $35,000
$35,001 - $55,000
$55,001 - $70,000
安達全機保險
月繳/年繳
$89 / $899
$179 / $1,799
$219 / $2,499
$259 / $2,999
$309 / $3,299
$379 / $4,199
置換自負額
$1,000
$2,000
$3,000
$3,500
$4,500
$5,500
國泰碎屏保險
年繳
$650
$780
$1,050
$1,220
$1,310
賠償限額
$6,000
$7,000
$9,000
$11,000
$12,000
常見問題
安達全機保險
國泰碎屏保險
注意事項
安達全機保險
國泰碎屏保險
注意事項
•投保完成時之保單生效日僅供參考,正確之保單生效日以電子保單為準,若有疑問請洽本公司客服。
•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產品風險。
• 各保險商品係由美商安達產物保險提供並負擔基於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義務,由易安網保經代理招攬其保險商品。
• 欲查閱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資訊公開說明文件,請至其官方網站(https://www.chubb.com/tw)或來電0800-505-966索取。
• 本保險商品內容、費率、保險給付(相關條件、年齡、金額等資格)與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保單條款規定為準,本簡介之內容僅供參考,美商安達產物保險保留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
• 本保險為保險商品,依保險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受保險安定基金保障;本保險非存款商品,不受存款保險保障。
•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服務商品之預定費用率為49.5%;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美商安達產物保險服務據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8號10樓、免付費服務暨申訴專線電話:0800-505-966)或網站(https://www.chubb.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 商品名稱及核准文號: •詳細商品內容及變更,以投保當時保單條款內容及美商安達產物保險之核保、保全作業等規定為準;美商安達產物保險將保留核保及最終承保與否之一切權利。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一次交付辰型)
【承保行動裝置之原機維修或置換】
111.08.19安達商字第1110206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竊盜損失附加條款(一次交付J)
【承保行動裝置之竊盜搶奪強盜損失】
111.08.19安達商字第1110207號函備
安達產物行動電話盜用費用損失附加條款(一次交付B)
【承保行動電話因竊盜搶奪強盜衍生的盜用通信費用損失】
110.09.22安達商字第1100751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分期交付午型)
【承保行動裝置之原機維修或置換】
111.08.19安達商字第1110208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竊盜損失附加條款(K)
【承保行動裝置之竊盜搶奪強盜損失】
111.08.19安達商字第1110209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電話盜用費用損失附加條款(B)
【承保行動電話因竊盜搶奪強盜衍生的盜用通信費用損失】
110.09.22安達商字第1100734號函備查
財產保險網路投保投保人須知
一、網路投保之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為年滿18足歲具行為能力之人。要保人經由網路完成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程序後,於網頁輸入要保資料並完成投保及身分驗證程序後,與本分公司締結保險契約。
二、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依照保險法的規定,對於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此外,在保險單條款中會有詳細的除外責任及不保事項,消費者請務必審閱清楚。
三、貴客戶對保險契約之權利、行使、變更及終止方式:
(一)權利行使:
1.被保險標的發生保險契約承保範圍之事故時,貴客戶或受益人應依保險法相關法令與保險契約之約定與程序通知本分公司。2.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二年不行使而消滅。(二)契約變更、解除及終止:
貴客戶得隨時以書面通知本分公司,辦理變更、解除及終止保險契約,但非經雙方同意且經本分公司簽批者不生效力。
四、本分公司對於保險契約之重要權利、義務及責任:本分公司依據主管機關核定之各項規定承保並收取保險費;於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依承保責任負給付保險金之義務。
五、貴客戶於繳交保險費外,無須另繳交其他費用或違約金。
六、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保險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業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七、本分公司保險商品皆依保險相關法令辦理,並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八、因投保契約所生紛爭之處理方式及申訴之管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因投保之保險契約發生爭議,可以向本分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608989)、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設立之爭議處理機構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訴。
九、本分公司依美國、聯合國、歐盟及中華民國等經濟制裁相關法令規定,就涉及古巴、伊朗、北韓、蘇丹、敘利亞、克里米亞共和國、委內瑞拉、烏克蘭頓內茨克人民共和國 (DNR) 地區、烏克蘭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 (LNR) 地區或其他制裁國家所發生之保險事故,本分公司不予承保及理賠。
十、投保時,請貴客戶詳閱本分公司官網(https://www.chubb.com/tw-zh/)及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ins-info.ib.gov.tw/customer/announceinfo.aspx)所揭露之本保險商品保單條款。請務必詳細閱讀以確保本身之權益,若 貴客戶未能取得本保險商品保單條款時,請務必聯繫本分公司。